为促进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在学科发展前沿进行研修和开展学术交流,培养一批学术带头人和学术骨干,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实施办法》(教人厅[2004]8号)文件及教育部教师工作司相关文件要求,我校在国家重点学科、国家及教育部重点实验室、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已设立一级学科博士后流动站等学科专业接受中西部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教育部提供部分经费资助,该项目简称“青年骨干项目”。
鉴于教育部资助的青年骨干项目国内访问学者名额有限,当前高校教师对提高自身学术水平和科研能力又有相当的紧迫性,我校仍接受由派出高校自筹经费的国内访问学者,简称为“一般项目”。
2021—2022学年度我校同时在两个项目中接受国内访问学者。现将具体事宜公布如下:
一、培养目标
通过学习和工作,使国内访问学者接触和了解本学科的学术前沿动态,加强基础理论,拓宽专业知识面,提高青年教师的教学能力、科研水平、学术素养和创新能力,为高等学校培养学术带头人和学术骨干。
二、接受对象和条件
1、在高等学校从事教学科研工作五年以上,政治素质好,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良好的职业道德,身体健康。
2、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扎实、教学科研能力较强,能胜任主干课程讲授任务,曾独立主持或参与过访学专业相关课题研究并取得成绩;有较高的学术水平,是选派学校学术带头人的后备力量或青年骨干教师。
3、申请“青年骨干项目”的访问学者,按教育部教师工作司相关通知要求执行。
申请“一般项目”访问学者应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
三、接受专业、导师姓名及课题目录
请查阅华东师范大学2021年接受国内访问学者指导教师及课题目录。目录中没有列出的专业或导师,可通过我校校园网查询相关专业师资情况,征求指导教师(需具有正高职称)同意后,也可申请做“一般项目”国内访问学者。
四、申请办法
1、申请青年骨干项目者的申请材料由武汉中心发送我校,经我校审核同意录取者,需将本人近期体检表原件、身份证复印件一并寄送我中心。
2、申请一般项目者须填写《高等学校接受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一份,随同本人近期体检表原件(到当地三甲医院体检)、身份证复印件一并寄送我中心。同时将申请表电子版(PDF格式)发送至本中心电子信箱gspx@ecnu.edu.cn。
空白体检表请到当地三甲医院体检时索取,体检项目可参照当地事业单位职工入职体检要求,如已参加所在单位2021年度上半年在职人员体检的,可用该表代替,无需再体检。
一般项目申请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15日。
申请前如需和指导教师本人取得联系,可点击我校主页“教师名录”或通过专业所在院、系(所)查询导师联系方式。联系电话见本中心网页办事指南。
申请材料请用顺丰速运寄送,收件地址: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500号华东师范大学法商南楼512室,教育部华东高师师资培训中心,收件人:陶老师,联系电话:(021)54344759,62232252。电子信箱:gspx@ecnu.edu.cn。
经我校审核符合申请条件者,由指导教师签署接受意见。同意接受者,我校将于2021年6月30日左右寄发录取通知书,并请留意本人电子信箱相关通知。
五、培养方式
国内访问学者的业务培养工作实行指导教师负责制,所在院系(所)协助组织实施。国内访问学者入学后,应与指导教师共同协商制订访问期间研修和学习工作计划,在指导教师具体指导下,以参加科研活动为主,适当选听导师开设的课程或本学科相关课程及学术讲座,在学科前沿进行研修和开展学术交流,并可根据具体情况和导师安排,协助指导研究生和本科生,参与课程讲授、辅导或其它教学工作。
六、访问期限
“青年骨干项目”访问期限为一学年,即2021年9月—2022年6月。“一般项目”访问期限原则上为一学年,即2021年9月—2022年6月。特殊原因可结合具体情况和导师要求,可以为一学期,即2021年9月—2022年1月。
七、考核和结业
访问学习进行一半时,师培中心将会对其进行一次中期检查;访问学习期满时,访问学者须认真填写访学工作成绩考核登记表,并附上访学期间的科研成果及其证明材料,经指导教师和师培中心审核,考核合格者将由我校颁发教育部统一印制的《国内访问学者证书》,作为今后晋升提级的依据。对于无法按照计划完成预定任务、不能胜任课题研究工作的,则作为一般科研进修对待。
八、所需费用
培养费:“青年骨干项目”访问学者扣除教育部资助经费后3000元/年。“一般项目”访问学者10000元/年。
住宿费:6000元/年。进修教师根据进修学科所在校区,分别安排在相应校区住宿,学校免费提供全套床上用品。访学期限为一学期者,学费、住宿费减半。